超低排放并非对症下药按照PM2.5质量浓度已经下降到雾霾大暴发前的50%。导致雾霾大暴发PM2.5质量浓度从年开始。不可能导致雾霾大暴发1、煤炭消费量在雾霾大暴发前后没有大的变化-年PM2.5质量浓度随着煤炭消费量上升而同步上升。最近四年,我们利用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气象数据、卫星数据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参考国内外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与多个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专家建立了研究网络或联合研究小组,连续几年共同研究雾霾成因。本文涉及所有结论都经过多领域对比研究、多来源数据相互验证,并咨询多个专业专家。即使有局部的、细节性的不确定性,但整体结论应该不会存在问题。本着雾霾治理,匹夫有责的精神,作为雾霾主因研究的“弱势群体”,对可能来自强势部门的质疑,须遵循举证倒置原则,因为共同目标都是为了雾霾治理。执着于让“弱势群体”去企业或城市验证某些结论,而看不到国内外学术期刊上非常多的研究数据和结论,容易让人产生质疑。把雾霾主因和治理方法的讨论定性为技术和管理范畴的探讨,允许有些许帮助的任何人贡献才智,而不是垄断雾霾治理议题,禁止雾霾主因讨论,是管理部门应有的胸怀。一、对题目的进一步解读雾霾(大暴发):统称能见度小于7.5千米(年后自动观测标准)或10千米(年前的人工观测标准)的霾、雾、轻雾等。本文中年之前人工观测数据中,轻雾都属于雾或霾的统计范围。本研究不再区分霾、雾或轻雾,主要是为了避免因为不同概念或通过定义新的概念,掩盖实际的能见度不达标的天数,造成雾霾大爆发前后霾、雾天数不可比的问题。(雾霾)大暴发:以每年的霾、雾、轻雾等天数做衡量标准,数倍的突变。-年间雾霾发生的频率是常规变化,山东在30天左右;年是湿烟囱为特征的脱硫脱硝烟气排放范式改变的建设年,由于许多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重雾霾天数变化不大,但轻雾天数开始暴增;年至今,包括霾、雾和轻雾的能见度较低的天数开始暴增,且一直在-天(山东)的高位徘徊,是雾霾大爆发前的7-10倍,不包括轻雾的雾霾天数也连续两年翻番式暴升,北京之外的华北平原区域类似。这几年雾霾治理的成就,主要表现在重雾霾天数降低,PM2.5质量浓度下降50%。根本原因:在所有导致雾霾天数暴增的原因中占比70%以上,区别于所有其他贡献很小的原因。燃煤烟气治理:主要指电力和其它行业采用湿法脱硫、氨法脱硝的大型燃煤烟气治理设施,并非指散煤治理的气代煤、电代煤等零散措施。目前这类大型烟气治理设施大多已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但排放的可凝结颗粒物(CPM)和氨过量排放等,照样多到在新冠疫情导致其他经济活动近乎停滞时,仍雾霾频发。燃煤产生但不属于烟气治理技术缺陷的污染物,包括在CPM中。燃煤(烟气治理):专门指出燃煤,是为了排除其它因素,如天然气、机动车尾气治理、建筑工地扬尘等其他污染源。(燃煤)烟气治理:专门指出烟气治理,是为了排除煤炭燃烧量、煤炭燃烧技术、发电技术、建筑工地扬尘、机动车数量等其他变量或环节产生的污染。缺陷:包括污染物排放治理的技术缺陷、标准缺陷和监管缺陷(或管理缺失)。技术缺陷,如拆除或没有GGH的湿法脱硫使干烟囱全部变成湿烟囱,湿烟气产生大量可凝结颗粒物(CPM),脱硝过量喷氨导致的多种形式氨/铵排放,有水溶性盐的气溶胶或雾滴被机械携带,湿法脱硫的湿烟羽中形成超细颗粒物等,都属于燃煤烟气治理技术缺陷导致。标准缺陷,如过低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导致过量的喷氨,最终通过氨/铵等以多种形式排放到大气中。在雾霾爆发时,严格管控氮氧化物排放而导致过量喷氨,过量氨/铵排放导致更严重雾霾,陷入“死循环”。超低排放要求的过低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也值得商榷。中国北方属于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区,过低的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导致其过快下降,也导致夏季臭氧浓度升高。监管缺陷(或管理缺失),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常规污染物(简称常规污染物)治理以酸雨为目标,其治理过程中次生CPM、氨/铵过量排放等污染物,导致危害更大的雾霾。监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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