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别文件再定调,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朝着天然气价格改革伊始提出的“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目标继续靠拢。

5月18日晚间,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其中,“推进油气管网对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健全竞争性油气流通市场。”

“适时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这一表述上一次出现在官方文件中,可追溯到年13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彼时的文件提出,“上游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基础设施第三方公平接入实现后,适时放开气源和销售价格。”时隔三年,政策文件规格升级,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的条件也更为成熟。

中国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调研室主任罗佐县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意见》应与不久前公布的新版《中央定价目录》及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起来理解。“定价目录表态、储气设施增加供应能力,为市场化定价助力,新出台的《意见》中关于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定价的表述可以视为系统归纳总结和提升。环环相扣,一级一级递进。”

罗佐县分析称,《意见》特别强调“适时”放开市场定价,是基于当前天然气行业推进市场化短板太多的现实考虑,“改革需要一步一步推进,适度加快。所以有了适时的提法。”

天然气全产业链包括上游气源、中游储运和下游分销,销售价格即下游终端销售价。长期以来,国内天然气定价机制中的“计划”与“市场”交织,尚未形成一个完整顺畅的天然气价格体系。在“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油气改革背景下,年以来,中国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我国先后放开了海上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液化天然气的气源价格及直供用户用气、储气设施购销气、交易平台公开交易气,价格均由市场形成,只有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进口管道气仍受到政府管制。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版《中央定价目录》进一步明确改革渐进路径:年以后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以及具备竞争条件省份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市场形成;其他国产陆上管道天然气和年底前投产的进口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暂按现行价格机制管理,视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适时放开由市场形成。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最令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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