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7日电据北京市发改委网站7日消息,11月15日起,北京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其中,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售价下调0.02元/立方米。
北京市发改委表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按照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北京市政府同意,调整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具体来看,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02元/立方米。调整后,北京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第一档为2.61元/立方米,第二档为2.83元/立方米,第三档为4.23元/立方米。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网站
北京市发改委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价格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同时,本通知自年11月15日起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本市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京发改〔〕号)同时废止,居民用气其他价格相关规定仍执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京发改〔〕号)。(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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