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我市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

备案销售价格调整的批复

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价管[]号)文件明确,当采购气价调整时,由城镇燃气企业提出销售价格调整申请,省辖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可征求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审核备案后实施。年4月1日起上游企业对我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上调0.09元/立方米,你公司提出居民气价备案调整申请,经征求市住建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城区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按照省联动机制同步调整。现批复如下:

一、居民用气销售价格

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现行的2.54元/立方米调整为2.63元/立方米,第二阶梯(超过50立方米)销售价格与第一阶梯按1:1.3比率,顺价调整为3.42元/立方米。

二、市区低保用户用气销售价格

对持有效低保证件等困难人员家庭用气继续实行优惠政策,每户每月在30立方米以内,价格由现行的1.87元/立方米上调为1.96元/立方米。超过30立方米部分执行居民用气相应价格。

三、执行时间

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自年5月15日起执行。

四、注意事项

你公司要周密组织气价调整,严格按规定的调价幅度、时间节点落实,不得擅自增加群众负担。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加强风险管控,做好处置预案,切实保障群众用气需求。对此次气价调整中未疏导到位的部分,由你公司通过内部挖潜,自行消化解决。

年5月14日

整理发布:安阳信息网

下载安阳信息网APP,参与爆料有礼、分享赚钱,天天领红包!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wh/1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