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你公司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通知》调整了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关于调整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滕发改字〔〕号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12月18日,滕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调整了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具体调整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52元/立方米调整为3.18元/立方米。

调整后的价格自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

原文如下:

关于调整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滕发改字〔〕号

滕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确定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和印发滕州市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的通知》(滕发改字〔〕96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你公司城镇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52元/立方米调整为3.18元/立方米。该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你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与天然气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你公司要做好采暖季期间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到采暖季结束,根据实际成本进行清算。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调整后的价格自年1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年3月31日。原滕发改字〔〕59号文件同时废止。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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