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经信委编者按:近日,重庆市经信委出台《重庆市天然气设施停气作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法将加强全市天然气设施停气作业管理,确保安全平稳供气,避免停送气事故和舆情事件,有效通知用户停气时间和抢修后恢复供气时间,该《办法》将于今年5月15日起施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燃气经营者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不得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否则燃气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管道燃气经营者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48小时予以公告或者书面通知燃气用户,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燃气用户。如管道燃气经营者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燃气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办法》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上述规定的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明确了天然气设施停气作业和办法适用的范围,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设施停气影响供气量或户数和停气时间,停气作业实行分级管理,设定了三个等级及相应等级的流程及要求。需要注意的是,该办法分别规定了天然气供应企业、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在停气作业时间确定后不同的提前通知要求。在天然气供应企业通知直供天然气用户的时间要求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是48小时,《办法》规定应提前72小时。本公号也是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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