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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天然气价格调整公示

新昌县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新昌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昌县天然气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天然气价格调整申请,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号)和《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及完善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新发改价[]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家有关防控新冠肺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阶段性调整我县非居民用气最高价格,除大用户外的其它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限价由每立方米3.01元调整为2.76元,执行时间为年7月1日至年10月31日。具体详见各经营单位营业部公告。

新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8月12日

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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