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两则通知,涉及调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通知中规定,年4月1日(含)至年10月31日(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2.6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同时,居民阶梯价格政策暂停执行。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由2.72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低收入群体每户每年度免费提供30立方米天然气气量,折合补贴6.95元/月/户。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

通知

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保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的申请》及与上游签订的供气合同收悉。年4月1日(含)至年10月31日(含)期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河北分公司和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进行了调整。按照原保定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保价管〔〕28号)的文件要求,经测算,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0.39元/立方米,即年4月1日(含)至年10月31日(含),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由3.60元/立方米调整为3.21元/立方米。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4月21日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理顺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保定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保定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省发改委天然气价格工作座谈会精神,自年4月1日起,全省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5%。根据原保定市物价局《关于理顺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保价管〔〕27号)及《保定市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要求,经测算,影响我市居民到户销售价格0.1元/立方米。为理顺我市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保定市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由2.68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同时,居民阶梯价格政策暂停执行。

二、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由2.72元/立方米调整为2.78元/立方米。

三、低收入群体每户每年度免费提供30立方米天然气气量,折合补贴6.95元/月/户。低收入群体范围及补贴方式按原保定市物价局《关于理顺主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保价管〔〕27号)文件执行。

四、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4月21日

转自:保定晚报

编辑:网警小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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