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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你可能“多给”了几千元,内行奉劝:有“3笔钱”不用给

就商品房买卖而言,本质上属于商品交易活动,只不过交易物品价值量相对较大而已,属于一方给钱一方给货的价值互换。从商品房市场建立发展至今,一直都是卖方主导着市场规则,通俗来说就是开发商制定了商品房交易市场的基本规则,有的是相关部门统一规定,有的是市场约定俗成(约定俗成的开发商主导的居多,因为购房者都是零散性的,无法制定规则),所以不少市场交易规则对于购房者而言,就显得不那么人性化和人情化了。

例如,市场上形成和发展了几十年的公摊制度,在形成之初,对市场的规范化确实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公摊可以明明白白让市场交易主体知道这个小区建筑面积多少、公共面积多少、购房者自己使用的面积多少等问题,当初也是明明白白消费的。

不过随着市场发展程度越来越高,这项规则就成为了开发商的玩物,例如公摊面积可以用来划车位增加收入、公摊区域可以打广告收入等等,公摊发展至今,就像人民日报说的那样“公摊伤民,亟需解决。”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各项规范逐渐完善,相信行业也会越来越健康发展,下面,我们进入今天的正题,笔者提示:现在起,买房别再交“3笔钱”了,其实早已取消!还有人不知白送钱。

第1笔费用:房产证办理费用,根据规定这项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房子最终属于谁,都是依据房产证登记来确定的,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那房子就是谁的。二手房只需要双方办理过户更名手续即可,不过新房貌似没这么简单,从买新房交首付款的那一刻起到房产证办办理下来,可能需要2-3年的时间,房产证办理过程中,需要缴纳的费项有多个,例如契税、大修基金等,这2项费用购房者需要支付之后方可收房装修入住。

不过,需要提示的是,房产证办理费,这项费用是不需要购房者缴纳的,一般是80元至几百元不等,根据规定,房产证办理的费用(工本费等)由开发商承担。虽然说钱不多,但是能省则省。在不少城市的开发商里,这项费用都明确让购房者缴纳,这属于不合理。

第2笔费用:天然气开口费等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费用,其实已经取消。

天然气开口费属于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相关费用,在大约20年前,这项费用是需要购房者缴纳的,因为天然气需要入户、水电需要入户,不然无法给个人接通使用。不过随着房地产行业发展的越来越规范。在年的时候,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其中规定,买房过程中涉及到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用,例如天然气、水电、道路交通等费用,由于存在重复收取所以取消。

什么叫做重复收取呢,道理很简单,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在拿地的时候,就需要支付该项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不然连开工都无法开工,等到新房交房时,购房者再交一次这样的费用,岂不是重复?

在现实情况中,开发商缴纳了这些费用后,并不会独自承担,而是把这些费用作为建房成本统一定到了房价中,早已变相转嫁给了购房者。有的开发商处于利益考虑,能多收钱就多收钱,所以新房交房时仍然向购房者收取这项费用。也仍然有很多购房者不明真相,还在给开发商白白送这几千元钱(有的是3,元,有的是5,元)呢。

笔者提示,买房过程所交的钱应该明明白白,清楚知道来龙去脉,交钱不要盲目而为。在买房过程中,诚意金、认筹金、订金其实都可以不用交的,钱一旦到了别人手上,想要再次要回的话,可就难上加难了。如果开发商向你收取天然气开口费、水电接通费等类似费用,可以向当地的住建部门或者物价部门咨询,是否存在这项费用,问明白再交。

第3笔费用:认筹费、诚意金等费用,可以不用交的。

在新楼盘开盘之前,开发商会推出开盘认筹活动,大多数开发商都会做。主要是为了吸引潜在买房客户的到来,方便开发商统计自己的楼盘到底有多少人喜欢,开盘之前应该怎么准备,如果认筹的人少,则开盘时可以多请一些“房托儿”来撑撑场面;如果认筹的人数多,则房托儿就免了。开发商会对认筹的购房者给出一定的优惠,例如开盘价格优惠、率先选择房号等。

不过从法律角度而言,认筹金、诚意金等这方面的费用都属于不合理。如果开发商有预售许可证,那么购房者交钱要么是定金、要么是首付款,基本不存在其他零零散散的小费用,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话,则开发商房子无法出售,更不能收取购房者的任何费用。

最后总结一下,买房过程中,有几笔费用购房者不需要缴纳,第1是房产证办理费,这项费用无需购房者承担;第2是天然气开口费,这项费用国家早已取消,无需再给;第3是各项诚意金、认筹金等费用,属于不合理的费用,也可以不交。

买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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