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关于明确0年度淡季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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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全球能源市场供需偏紧,地缘政治频发,国内“三桶油”公司持续上调我省天然气供应价格,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01〕号)规定,经调查研究,决定0年度淡季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暂不实行新的联动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邵阳、岳阳、常德、益阳、

郴州、娄底等10市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继续执行01年采暖季价格

郴州市调整期销售价格为:

3.元/立方米

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0年4月1日至0年10月31日。

来源:湖南省发改委网站

一审:陈青梅二审:戴响晴终审: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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