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家居的装修设计风格越来越多样化,随之而来的便是很多人将厨房设计成了开放式或者半开放式。随着开放式厨房在近几年的流行,使得燃气公司面临着是否应该给其供应燃气的问题。一、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现行国家标准GB—《城镇燃气技术规范》8.2.2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现行国家标准GB—《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4.4.1条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利用卧室的套间(厅)或利用与卧室连接的走廊作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现行国家行业标准CJJ1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规定“4.1.1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4.2.1.1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从上述国家和行业标准不难得出结论,开放式厨房不满足厨房供应燃气的条件。二、开放式厨房存在的燃气安全隐患起居室作为人们经常活动的场所,在起居室内休憩或居住不可避免,自然在一定时间内承担着卧室的作用。天然气属于无色无味气体,燃气公司会在供气时给其加臭以便用户及时察觉泄漏,但当人处于熟睡状态便很难察觉,如果此时发生泄漏一定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开放式厨房最大的弊端是如果给其开通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天然气便会扩散至居住空间,此时若恰好有人熟睡,后果不堪设想。厨房与卧室、起居室隔开,以防止泄漏燃气和烟气危害人的生命安全,厨房与卧室、起居室分别具有自然通风条件是住宅设计的基本要求。天然气作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如果不是一个独立的功能分区,不设门与居住房间隔开,一旦失火,火势很容易蔓延到客厅、卧室等场所,而居民用电没有防爆功能,开关电视机等操作都可能造成燃气爆炸的灾难。很多人认为起居室不是居住房间,而《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在术语2.0.1.2条中对非居住房间有如下解释: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外的其它房间。《城镇燃气技术规范》是一本全文强制性标准,所涉及的领域必须严格执行,该标准规定了燃具不应安装在卧室、起居室(厅)等居住房间内。三、国家相关规范对安装燃气设施的厨房的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对厨房的采光、通风及使用面积要求如下:1、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2、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自然通风;3、卧室、起居室(厅)、厨房的采光窗洞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4、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m2;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m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中4.2.1条明确细化:“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隔开”;“与燃具相邻的墙面应采用不燃材料,当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10.4.4-1条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10.4.5-1条规定:“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阳台内。”《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在8.2.2条中有以下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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