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泰安7月30日讯(记者侯海燕)7月30日,记者了解到,泰安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自8月1日起,一档气价每立方米由2.50元调整为2.76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19元。同时,泰安市发布了天然气配气价格和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

据了解,泰安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一档气价是年制定的,每立方米2.50元,至今已9年未作调整。年6月10日,上游供应泰安市的天然气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0元调整到1.86元,上调0.26元,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泰安市按门站价格上调幅度,即每立方米0.26元上调城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并继续按年确定的年用气量分三个阶梯实施阶梯式气价(各阶梯价格按国家发改委确定的1:1.2:1.5比例拟定)。

具体为:第一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立方米及以下,气价在每立方米2.50元基础上顺加0.26元,执行每立方米2.76元;

第二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立方米(含),执行每立方米3.31元;

第三阶梯用气量每户每年立方米以上执行每立方米4.14元。

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居民用户。

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原来的立方米以下提高到立方米(含)以下,执行每立方米2.76元;

第二阶梯年用气量在—立方米(含)执行每立方米3.31元;

第三阶梯年用气量在立方米以上的,执行每立方米4.14元。

记者了解到,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自4月1日起每立方米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19元,各燃气公司根据不同季节,与用气大户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定价,下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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