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燃气用户:
根据邛崃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邛崃市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邛发改11号),从年9月1日起,我公司居民(含“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合表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销售价格将实施联动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用气价格标准
价格调整执行时间
按文件精神,从年9月1日起执行。
居民气价联动调整后,我市低保户凭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户动态登记花名册,每月免费使用天然气方量从7立方米增加到9立方米天然气,确保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
咨询受理
用户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相关情况
进入“邛崃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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