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30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年,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初步建立,有力支持各地区各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推动碳达峰目标顺利实现。年前,财政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成熟健全,推动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意见》明确六大支持重点方向和领域,包括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基础能力建设、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支持完善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财政政策措施方面,《意见》提出五大方面措施,即强化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税收政策激励约束作用、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其中包括: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充分发挥包括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内的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将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采取多种方式支持生态环境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规范地方政府对PPP项目履约行为。
同时,《意见》指出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按照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优化关税结构。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作为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其中一项,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的顶层设计文件,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保障方案。《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目标,指导各级财政干部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心聚力推进工作;有利于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明确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找准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有利于发挥财政资金、税收、政府采购等多项政策协同作用,形成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有力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支持清洁能源发展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
支持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工作。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对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高度重视,开展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不断提高补贴技术门槛,合理把握补贴标准退坡力度和节奏,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完成.1万辆,同比增长1.6倍,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年底,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通知,综合考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市场销售趋势以及企业平稳过渡等因素,明确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年12月31日终止。
二是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自年起,中央财政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基于固定电价下的补贴政策,努力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截至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0.63亿千瓦,其中风电装机3.28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3.06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万千瓦。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2.48万亿千瓦时。
三是鼓励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自年将页岩气纳入补贴范围以来,国内非常规天然气产量连续9年稳步增长。年起,纳入补贴范围的非常规天然气包括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气等气种。按照“多增多补、冬增多补”的原则,非常规天然气补贴按照增量考核的梯级奖励方式,以结果为导向,鼓励地方和企业增气上产。在政策支持下,年非常规天然气实际开采利用量占我国全部天然气产量的1/3以上,成为上产的重要保障。
四是推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近年来,中央财政通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安排资金支持北方地区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分五批将88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引导地方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开展清洁取暖改造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效减少散煤消费,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构建形成“多税共治”“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
“十三五”以来,我国以环境保护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多税共治”,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系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策组合”的绿色税收体系框架构建形成。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现行税制中,与生态环保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政策设计既注重对生态保护、创新发展的激励,又强化对破坏生态、粗放发展的约束,还积极推进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方面,一是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调节交通运输领域的能源消耗。我国年实施了成品油税费改革,此后多次提高成品油单位税额。
二是差别设置消费税税率,减免车购税、车船税,引导绿色低碳出行。根据“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原则,设置乘用车和摩托车消费税适用税率;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三是自年起开征环境保护税,减少污染物排放。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火电、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的重点能源使用和排放企业排污成本有所提高,对鼓励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自年7月起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五是实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引导企业以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完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税收优惠政策,印发《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发布《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
支持绿色低碳科技研发推广和基础能力建设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财政部一是通过支持组织实施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科研活动予以支持,如“十三五”期间支持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等重点专项,提升支撑绿色低碳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年起,支持布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地球系统与全球变化(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专项。二是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相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稳定支持,支持其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自主开展研究等,相关单位可围绕国家战略部署及行业部门要求,自主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相关研究。
支持基础能力建设方面,财政部主要是通过相关部门预算支持有关部门加强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监察执法、自然资源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强化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建设,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碳排放统计核算与分析,同时强化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实现路径研究。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z/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