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公用处了解到,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各类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借鉴周边区市燃气安全管理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平度将在全市新建住宅及既有管道燃气用户中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4月6日起,不安装燃气报警不予通气
近年来,随着平度市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燃气行业发展迅速,管道燃气普及率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涉及民用、工业、商业、公福单位户等各类管道燃气用户已达8万余户,但由于用气单位(个人)因使用方法不当、应急处置缺失和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燃气使用中的“末端用户”安全成为近年来安全投入的重点。
对此,记者从平度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近日,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新建住宅及既有管道燃气用户中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使用管道燃气的新建住宅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对于既有住宅小区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设施全面推广加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文件落实后,平度新开通的民用户、商业户和工业用户将率先拥有燃气末端保护装置。
自4月6日起,平度所有使用管道燃气的新建住宅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凡未按要求安装的,燃气公司不得通气。此外,其他管道燃气用户(含公福户、商业、工业)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已投入使用的燃气设施务必于年7月31日前安装到位。对拒不安装的,燃气公司不得供气。
既有住宅小区安装费用由用户承担
记者了解到,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由燃气公司负责统一采购、统一安装。新建住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及安装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计入房价;既有住宅小区安装燃气报警切断装置费用由用户承担;其他用户费用自理。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及安装费用要根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
此外,为保障居民用气安全,燃气报警切断装置的安装技术标准及要求也有详细规定。据悉,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及安装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民用建筑燃气安全技术条件(GB-)》、《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CJJT-)》等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凡在平度市管道燃气工程中安装、使用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燃气公司要确保产品质量,其产品应有明显的气体适应标识,应设固定维修点。燃气报警切断装置产品标准必须在标准主管部门备案,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有电磁阀的必须经过国家防爆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后方可使用。对未经检测、未办理备案的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将追究生产、销售、安装单位的责任。
此外,燃气公司要与使用单位(个人)明确维修责任和义务,并界定因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失灵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明确相关的燃气报警切断装置安装方面的要求;图审单位在对设计文件审核时应对此进行审查,没有设计燃气报警装置的,不得发放图审合格证。
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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